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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114年度優良特殊教育教材教具及教案設計評選實施計畫

壹、依據:
一、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二條。
二、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實施辦法。
貳、目的:
一、激發本縣特教教師自編教材教具之興趣,並鼓勵本縣特教教師針對特殊教育實施工作上各
類問題,以實際行動思考解決方法。
二、鼓勵教師發展各特殊類型教育課綱核心素養導向之教學活動設計。
三、透過教師以實際工作者之角色,提出具體改變之策略、方法,進而研發特殊教育優良教材
教具,以提升教師專業知能。
四、提升本縣特教教師編輯、研發及製作教材教具之風氣與能力,有系統的收集教師教學成
果,充實本縣特殊教育資源分享平台,以達資源共享,訊息流通之利,協助提高教學效
率。
参、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金門縣政府教育處
二、承辦單位:金門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
肆、收件:
一、收件日期:114年9月25日(星期四)17:00前止。
二、收件方式:為保持作品之完整性,請一律親送特教資源中心辦理。
伍、辦理方式:
一、活動主題:以增進或協助特殊教育學生(含身心障礙類及資賦優異類)各項能力發展,並
達成其學習目標為主,由教師自行編製之教材、教案、教具與輔具或電腦輔助教學軟體。
二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縣學前、國小及國中特教班級(含集中式特教班、巡迴輔導班、不分類資源班、資賦
優異班等)一律參加,以班為單位,校內設有1~2班者,需提供至少1件作品參展;3
~4班者至少提供2件作品參展(詳如附件配當表、資優類與身障類分開計算、國中部
與國小部分開計算)。
(二)自由參加:歡迎本縣各級學校各類別教師踴躍參加。
三、報名組別:(不分教育階段統一評比)
(一)教具與輔具組。
(二)教案(含教材)設計組。
(三)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(請使用普及性較高的軟體製作並檢附操作流程說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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